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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方案
2017-10-25 10:30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学生勤工助学实施方案

为规范管理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勤工助学宗旨

勤工助学坚持“立足校园、服务学生”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校园建设及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二、成立勤工助学领导小组

学生勤工助学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勤工助学工作,协调学校的学生处、财务处、团委、护理系、医学技术系、药检系等部门,指导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学生勤工助学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全校各类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勤工助学领导小组

长:钟会亮

副组长:李艳芳

办公室主任:金志利

员:王韶华 常慧敏 王昆仑窦峻峰 潘鹏举 陈

张颖新段艳彩

三、勤工助学经费

学院统筹安排勤工助学经费,由学院勤工俭学专项资金列支。鼓励校内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在工作安排、人员配备、资金落实及岗位设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提供指导、服务和保障。

四、勤工助学学生选拔条件

(一)遵纪守法,吃苦耐劳且具有服务意识;

(二)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三)学有余力,并能够恰当处理勤工助学和学习的关系;

(四)家庭经济困难、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等优先选拔;

(五)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史;

(六)申报固定岗位者,需能保证上岗至少一个学期。

五、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与管理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一)每学期学院各用人部门按照本部门实际,本着“精简、合并、高效”的原则,向勤工助学办公室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及职数,并报送明确的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二) 勤工助学办公室汇总各用人部门材料,提交学校研究决定后,公示用工岗位及职数,学生可根据岗位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自愿申报(提交申请表)。

(三)各系按照学生勤工助学办公室下达的岗位职数,对申请人按勤工助学的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并报送勤工助学办公室。

(四)勤工助学办公室组织评审小组对各系推荐的学生进行面试选拔,确定人选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2天无异议即可上岗。

(五)勤工助学办公室随时对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听取用人部门反映,不合格者取消勤工助学资格。

(六)对不能合理使用和管理勤工助学学生的部门,勤工助学办公室将予以核减或取消其部门所设的勤工助学岗位。

(七)各部门用岗期间,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各用人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和考核本部门勤工助学的学生。每学期末,用人部门将勤工助学学生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勤工助学办公室。

六、勤工助学计酬及支付

(一)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每月200元,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10元。

(二)院内各部门根据考核办法每月汇总考核结果,每月第一周报勤工助学办公室汇总审批。由财务处负责通过学生的银行卡发放到学生个人。

本方案由勤工助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河南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附件: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专业

宿舍号

政治面貌

岗位记录

联系电话

个人特长

家庭情况

家庭住址

个人状况

孤儿〇单亲〇军烈子女〇父母离异  〇其他

是否为贫困生

贫困程度

〇特困〇困难〇一般困难

受过何种资助

申报岗位

固定岗位

临时岗位

岗位部门

(根据岗位发布情况自行填报)

是否服从分配

可上岗课余时间

辅导员

意见

系部审核意见

用人部门意见

学生工作处意见

退岗记录

注: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如果与实际不符,经查实后申请人在校期间将被取消勤工助学资助资格,并受到相应的违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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