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是负责在校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领。
二、负责有关学生荣誉奖励的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
三、负责辅导员(班主任)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考核奖惩等队伍建设工作。
四、统筹学生日常行为教育管理,协调处理各系学生的违纪问题。
五、负责学生奖、助、贷、补、减等资助工作和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六、负责建立学生申诉机制,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七、统筹新生入学教育和新生资格审查工作。
八、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和档案建设工作,负责在校学生相关证明、证件的办理工作。
九、负责学生保险的投保和协调理赔等工作。
十、负责专升本考试报名、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等工。
十一、负责学生宿舍调配、楼内卫生、维修协调和固定资产交接等公寓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师生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十三、负责大学生征兵和双拥共建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部门、学校和其他工作统筹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