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河南护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豫护院〔2024〕99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了2025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学生审评、班级评议、各系评审,共计3774名学生参加认定,具体结果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反映。
电话:5365720,邮箱hlxszz2021@163.com
联系人:段艳彩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9月14日